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优秀单位会员评选管理办法

2019-05-17 15:32:00来源: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以下简称“中位协”)单位会员积极参加中位协组织的活动,依据《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章程》、《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会员条例》、《中国卫星导航定位行业自律公约》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中位协一年以上的单位会员,满足优秀单位会员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 中位协每年组织一次对优秀单位会员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单位会员除在中位协举办的年会上隆重进行表彰外,还享受中位协提供的优质服务和有关优惠待遇。
第二章 优秀会员评选条件
                  
       第四条 优秀单位会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参加中位协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3.参加中位协组织的年度展会;
       4.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五条 优秀单位会员评选周期跨年度考察评估。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六条 中位协优秀单位会员评选办公室根据跨年度考察评估结果进行遴选。
       第七条 参加中位协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依据以签到记录为准;
       第八条 参加年度展会以中位协编辑的会刊为准;
       第九条 按规定交纳会费以中位协财务报表为准。
       第十条 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单位申报结合中位协调查确定。
       第十一条 中位协优秀单位会员评选办公室根据记录和考察评估结果,提出年度优秀单位会员初选名单,由会长办公会确定。
       第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确定的名单在中位协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则列入年度优秀单位会员表彰名单。
第四章 优秀会员待遇

      第十三条 优秀单位会员在中位协年会上隆重颁发牌匾和证书,列入协会奖励公报,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宣传,号召单位会员学习。
      第十四条 评上优秀单位会员在当年年会展会,享受8折的展位优惠。并在中位协组织的国家级诚信体系建设认证过程中享受优先认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位协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中位协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批准后施行。

战略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