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1-15 10:35:14来源: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管理与指导的社会力量奖(奖励编号0212),该奖是我国卫星导航技术领域唯一设置的科学技术奖。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是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下设的奖种之一,对科技成果认定和推广应用,激励广大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传播先进技术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为做好2021年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卫星导航技术领域,取得具有国内独创、技术先进和实践证明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的个人,以及做出了突出贡献单位。
 
二、奖项等级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级别。
 
三、推荐范围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卫星导航技术在测绘和地理信息、位置服务、智能交通、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无人机、时频系统、共享经济、互联网、航海航空、精准农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社会服务和民生等诸多领域的应用,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与运行、北斗接收机核心部件制造、导航电子地图生产与应用、地基星基增强系统应用、卫星导航运营服务等。
 
四、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采取推荐的办法进行,非会员单位的项目须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具有推荐资格。
1. 中位协专业委员会和会员单位;
2. 政府科技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3. 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的科技管理部门;
4. 中位协专家顾问团成员。
符合以上资格之一的申报者,可以自荐方式直接申报。
(二)《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三)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
(四)涉密项目应作脱密处理。
(五)凡在2021年5月30日前结题完成,并通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或称鉴定)的项目均可申报。
 
五、网上申报流程
2021年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申报人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在线填报
(1)会员单位用户进入中位协综合服务平台http://zh.glac.org.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后,在系统“业务办理”页面,点击“业务办理入口”选择并添加“科技进步奖申报流程”,按系统页面提示及填报说明要求在线填报并上传所需文件及附件。
(2)非会员单位在综合服务平台http://zh.glac.org.cn完成快速注册成为平台普通用户后,登录系统在“业务办理”页面进行填报。
2.导出文件
材料在线填报准确无误且保存成功后请从系统导出PDF版“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后打印并签字、盖章。
3. 上传系统
将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项目推荐书”页面的“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书”附件处。
4. 提交
检查确认上传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六、注意事项
1.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6月30日截止(填报前务必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
2.费用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3.通知下载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中位协网站www.glac.org.cn“通知公告”中下载。
4.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中位协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奖励
评审结果用奖励公报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在2021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年会上表彰,颁发奖励证书。
 
七、联系方式
网  址:www.glac.org.cn
联系人:王  强  (010)68181970   13691359098(同微信)
                梁雯霏  (010)68185060   13520788263(同微信)
技术支持(客服):(010)88614688  18677466757
 
    附件:
1.《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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