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01-11 14:14:47来源: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行业相关单位:
        为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推动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积极性,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以下简称“中位协”)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有明确的任务来源,包括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行立项的科技成果项目;
2. 科技成果项目已经完成;
3. 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技术成果权属纠纷;
4. 不涉及国家保密项目。
 
二、评价项目范围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成果评价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卫星导航技术在测绘和地理信息、位置服务、智能交通、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无人机、共享经济、互联网、航海航空、精准农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社会服务和民生等诸多领域的应用,以及北斗卫星导航与时频系统建设和运行、北斗终端核心部件制造、导航电子地图生产与应用、地基星基增强系统应用、卫星导航运营服务等。 
 
三、组织程序 
  1.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
(1)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word版);
(2)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3)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必填项)(见附件3)(word版)及相关技术资料(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2. 相关技术资料包括:工作和技术报告、立项/结题验收报告、技术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应用证明、科技成果登记(可选)、知识产权证明(可选)、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数据(可选)、荣誉(可选); (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以上申报资料请发送至 glacxs@glac.org.cn,不受理纸质资料。
3.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学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学术部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并与申报单位协商,安排组织科技成果评价会议;
5.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会议结束后,中位协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报方签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pdf电子版、2份纸质)。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时间:2021年1月8日-5月30日;
2.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会议以现场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组织,网络视频会议推荐使用腾讯视频会议平台;
3.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成果评价申报单位承担。
 
五、其它
鼓励卫星导航定位创新应用类项目参与成果评价工作。
联系方式:
王  强  (010)68181970   13691359098(同微信)
E-mail:glacxs@glac.org.cn
 
附件:1.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信息登记表
http://www.glac.org.cn/uploadfile/2021/0111/20210111022037200.docx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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