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召开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工作会议

2014-02-26 08:50:22来源:国家测绘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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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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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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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春峰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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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宜仁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精神进行了说明和解读。

  2月24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国家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春峰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闵宜仁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精神进行了说明和解读。

 
  徐德明指出,《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时刻、关键节点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地理信息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体现了地理信息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意见》是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是产业发展的“指南针”和“推进器”,对于加快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徐德明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要把《意见》学习宣传好。要制定好具体的学习计划,把学习《意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要切实加大对《意见》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的宣讲,让社会、让政府、让领导关注《意见》、了解《意见》、重视《意见》,最大范围地凝聚起支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二要把配套措施制定好。《意见》中凡属于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要逐一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拿出任务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拿出具体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于需要有关部门支持的事项,要明确对口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预期目标,下大力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支持配合。三要把产业发展环境营造好。要着力做好顶层规划设计,国家局正在联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各地在抓好《规划》落实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区域性产业发展规划,同时积极推动把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要大力推进法规标准建设,加快测绘法修订步伐,加快对现行法规制度的全面梳理,加快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要加快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为企业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支持企业增值开发,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助推企业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徐德明强调,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对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尽可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产业发展微观事务的管理,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理顺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相关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发展。二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三大平台”建设和应用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三大平台”的数据采集、开发应用等工作更多地交给企业,依靠市场资源和企业力量共同做大做强“三大平台”;在其它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要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范围,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资源,加快推进事业发展。三要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要加快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要进一步加大地理信息市场执法力度,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保驾护航;要深入研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确保地理信息安全,最大限度地支持产业发展。四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理念、管理体制、监管方式,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意见》,探索促进产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手段、新平台;要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推动地理信息企业与国内相关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统筹推进国家和区域性地理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着力打造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国家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总工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局在京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京外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出席会议;相关地理信息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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